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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梨林镇人民政府
-行政处罚)
共计:64 条
【行政处罚】对房屋建筑、拆迁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城市规划区内水利工程施工和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及园林绿化施工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摊点的经营者随地丢弃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不按规定的地点、方式冲洗车辆, 造成污水漫流、遗弃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泼污水,乱扔果皮(核)、纸屑、烟蒂、包装纸(袋、盒)、饮料罐(瓶、盒)、口香糖渣、废电池、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的,或冬季不履行除雪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将未经处置的畜禽粪便、污水直接排入环境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或标志未注明“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演出举办单位拒不接受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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