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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水利局
-行政处罚)
共计:66 条
【行政处罚】对在水文测验河段保护范围内修建构筑物、建筑物或者未经批准擅自修建工程设施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监理单位聘用无相应监理人员资格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监理单位隐瞒监理人员有关情况、拒绝提供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经营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或者安装不符合规定的节水设施、器具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计划用水单位拒不安装水计量器具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设备冷却水、锅炉冷凝水未循环使用或者未回收使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以水为主要原料生产饮料、纯净水未采取节水措施或者未将生产后的尾水回收利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按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未经批准利用河道、国有水库从事养殖、旅游、餐饮等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计划用水单位未按规定办理计划用水指标擅自用水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计划用水单位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供水单位实行包费制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应被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或个人,拒绝纳入计划管理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未经审批擅自兴建水利工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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