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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坡头镇人民政府
-行政处罚)
共计:64 条
【行政处罚】对在城市道路或人行道上从事各类作业后,不清除杂物、渣土、污水淤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 覆盖造成泄露、遗撒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 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 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仍拒绝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 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摊点的经营者随地丢弃垃圾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不按规定的地点、方式冲洗车辆, 造成污水漫流、遗弃垃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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