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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共计:669 条
【行政处罚】对委托方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委托方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工程监理单位在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与实际能源消耗不符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并拒绝接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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