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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共计:669 条
【行政处罚】对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审核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风景名胜区内施工对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投标人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违法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招标人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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