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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部)
共计:750 条
【行政处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而自行招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筑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筑业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违规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被责令限期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后逾期不办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处罚(11个镇辖区除外)
【行政处罚】对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在动物园内摆摊设点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不按照规定的管理养护方案实施保护管理,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或者古树名木已受损害或者衰弱,其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报告,并未采取补救措施导致古树名木死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买卖、转让古树名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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