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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水利局
-全部)
共计:116 条
【行政许可】取水许可
【行政许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行政许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行政许可】河道采砂许可
【行政许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查批准
【行政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行政许可】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行政许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审批
【行政处罚】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破坏、侵占、毁损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围海造地、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禁采期开采和未经批准在限采区开采地下水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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