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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民族宗教事务局
-行政处罚)
共计:28 条
【行政处罚】对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等违法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大型宗教活动过程中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宗教活动场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资产、税收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拒不接受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宗教活动场所将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的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或者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有禁止内容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勤等活动的,或者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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