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全部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其他职权
局委
镇(街道)
开发区
● 市委办公室(外事)
● 市委办公室(档案)
●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 教育体育局
● 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 财政局
● 审计局
● 公安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农业农村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态环境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水利局
● 林业局
●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医疗保障局
● 新闻出版电影局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残疾人联合会
● 商务局
权责清单(
民政局
-行政处罚)
共计:34 条
【行政处罚】对社会团体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社会团体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社会团体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社会团体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社会团体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社会团体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养老机构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养老机构未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供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养老机构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养老机构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养老机构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社会团体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处罚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主办: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5502100传真:0391-6611905
版权所有: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