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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局
权责清单(
林业局
-行政处罚)
共计:87 条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假冒授权品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劣种子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移动或者破坏自然保护区界标等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内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的单位和个人,不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法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法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的,或者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法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准文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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