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全部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其他职权
局委
镇(街道)
开发区
● 市委办公室(外事)
● 市委办公室(档案)
●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 教育体育局
● 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 财政局
● 审计局
● 公安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农业农村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态环境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水利局
● 林业局
●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医疗保障局
● 新闻出版电影局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残疾人联合会
● 商务局
权责清单(
天坛街道办事处
-行政处罚)
共计:30 条
【行政处罚】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火灾隐患经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在城市建成区燃放孔明灯等携带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飘移物的,拒不改正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处罚(权限内)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主办: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5502100传真:0391-6611905
版权所有: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