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全部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其他职权
局委
镇(街道)
开发区
● 市委办公室(外事)
● 市委办公室(档案)
●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 教育体育局
● 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 财政局
● 审计局
● 公安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农业农村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态环境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水利局
● 林业局
●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医疗保障局
● 新闻出版电影局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残疾人联合会
● 商务局
权责清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部)
共计:750 条
【行政处罚】对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拆卸单位未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首页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下一页
尾页
主办: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5502100传真:0391-6611905
版权所有: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