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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部)
共计:750 条
【行政处罚】对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按照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注册工程师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注册工程师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通过的新技术、新材料,或者将不适用于抗震设防区的新技术、新材料用于抗震设防区,或者超出经审定的抗震烈度范围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对抗震能力受损、荷载增加或者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抗震验算、修复和加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未进行抗震加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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