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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交通运输局
-行政强制)
共计:19 条
【行政强制】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强制
【行政强制】扣留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车辆、工具
【行政强制】对超载车辆,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强制卸货
【行政强制】暂扣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
【行政强制】拆除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行政强制】拆除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行政强制】扣留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拒不改正的车辆
【行政强制】扣留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
【行政强制】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强制
【行政强制】禁止有内河交通安全隐患的船舶进港、离港
【行政强制】强制卸载、拆除动力装置、暂扣船舶
【行政强制】擅自设置或者撤销渡口的强制拆除或者恢复
【行政强制】强行拖离未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的船舶
【行政强制】强制清除在内河通航水域的航道内养殖、种植植物、水生物或者设置永久性固定设施
【行政强制】强制设置内河通航水域中的沉没物、漂流物、搁浅物标志或者打捞清除沉没物、漂流物、搁浅物
【行政强制】对超载运输的船舶强制卸载
【行政强制】暂扣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的船舶、浮动设施
【行政强制】代为治理水污染
【行政强制】暂扣不能现场处理的车辆营运证、客运车辆线路牌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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