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内容(商务局-行政检查)
事项编码   职权类别 行政检查
事项名称 对商务领域执行国家禁限使用规定和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活动的监督检查
子项名称
实施主体
责任主体
商务局 “三定规定”
对应职责
济区办文〔2024〕9号主要职责第三条第七款、内设机构第四条第六款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九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十九条:国家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部门规章】《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二〇二三年第1号)第六条:商务部负责全国商务领域执行国家禁限使用规定和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商务领域执行国家禁限使用规定和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涉及本办法有关商务执法职责发生调整的,有关商务执法职责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相关职责的部门实施。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商务领域经营者执行国家禁限使用规定和使用、回收报告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履责方式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制定方案 制定方案责任:制定商务领域执行国家禁限使用规定和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活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科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责任:组成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参照《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 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科
情况处置 情况处置责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倾向的,下达行政指导文书,监督行政指导文书履行情况。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采取责令整改等处理措施。 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科
持续监管 持续监管责任:对当事人经营行为进行持续监管。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依职能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 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科
其他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追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其他详见共性责任。
监督方式 1.业务咨询:第二行政区9号楼9219室,电话:0391-6633305;
2.网上投诉: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jy.hnzwfw.gov.cn);
3.职责运行监督:示范区党工委编办,电话:0391-5502100、0391-12310;
4.纪检监察投诉: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派驻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纪检组,电话:0391-6633208。
救济途径 如认为上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之内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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