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内容(北海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
事项编码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事项名称 对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或标志未注明“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处罚
子项名称
实施主体
责任主体
北海街道办事处 “三定规定”
对应职责
济政〔2021〕4号
设定依据 【部门规章】《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13年1月25日文化部令55号,2017年12月15日予以修订)第三十三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第二十四条 娱乐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政策依据豫政文〔2021〕184号。
履责方式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立 案 对检查发现、接到举报或经有关部门移送此类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调 查 对立案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员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必要时可现场检查。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取证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诉。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审 查 对案件违法事实、依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告 知 做出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做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诉权、申辩权和听证权。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决 定 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送 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执 行 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单位颁发许可证、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的;
2.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不依法取缔,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3.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通报后不依法查处的;
4.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5.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包庇违法行为,或者向有关单位、个人通风报信;
6.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追责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其他详见共性责任。
监督方式 1.业务咨询:济源市北海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电话:0391-6918316;
2.网上投诉: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jy.hnzwfw.gov.cn);
3.职责运行监督:示范区党工委编办,电话:0391-5502100、0391-12310;
4.纪检监察投诉:北海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室电话:0391-6918011
救济途径 如认为上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之内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  注 河南政务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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