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内容(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其他职权)
事项编码 00QT07021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事项名称 河南省星创天地认定审核推荐
子项名称
实施主体
责任主体
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三定规定”
对应职责
济区办文[2020]25号主要职责第四条第十五项、内设机构第十三项
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请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精神和要求,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推荐模式新颖、服务专业、运营良好、效果显著的“星创天地”进行备案。请于2016年7月30日前将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盖章的推荐函、“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附件2)及“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科技部农村中心
履责方式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收 件 接收申报材料。 农村与社会发展综合科
受 理 形成初审结果。 农村与社会发展综合科
送达 按照初审结果向省科技厅进行推荐。 农村与社会发展综合科
追责情形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无法定依据、法定职权的,
2、超越、滥用法定职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主要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的,
5、适用依据错误的,
6、行政执法行为明显不当的,
7、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危害后果的,
8、其他违法或者不当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
追责依据 《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八条
其他详见共性责任。
监督方式 1、业务咨询:第二行政区8号楼8322室,电话0391-6633837。
2、网上投诉:济源示范区政务服务网。
3、职责运行监督:示范区党工委编办,电话:0391-5502100、0391-12310。
4、纪检监督投诉: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派驻工科委纪检组,电话:0391-6633831。
救济途径 如认为上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  注 河南政务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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