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内容(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其他职权)
事项编码 00QT07015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事项名称 市级众创空间备案
子项名称
实施主体
责任主体
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三定规定”
对应职责
济区办文[2020]25号主要职责第四条第十五项、“内设机构”第十一项
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政〔2015〕33号)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落实 市科技部门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研究完善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市科学技术局负责)
履责方式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收 件 接受企业备案材料 高新技术科
受 理 组织评审 高新技术科
决 定 审核评审结果 高新技术科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无法定依据、法定职权的;
2、超越、滥用法定职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主要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的;
5、适用依据错误的;
6、行政执法行为明显不当的;
7、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危害后果的;
8、其他违法或者不当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
追责依据 《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八条
其他详见共性责任。
监督方式 1、业务咨询:第二行政区8号楼8430室,电话0391-6633862。
2、网上投诉:济源示范区政务服务网。
3、职责运行监督:示范区党工委编办,电话:0391-5502100、0391--12310
4、纪检监督投诉: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派驻工科委纪检组,电话:0391-6633831
救济途径 如认为上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  注 河南政务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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