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内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职权)
事项编码 41QT150003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事项名称 测绘任务备案
子项名称
实施主体
责任主体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定规定”
对应职责
济区办文〔2020〕28号主要职责第四条第十三项、“内设机构”第三项、第十三项
设定依据 【地方规章】《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实施测绘前应当按照测绘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到省测绘主管部门或者测绘项目所在地测绘主管部门办理测绘任务备案。列入国家、省基础测绘规划和专业测绘规划的测绘项目,由编制测绘规划的部门于任务实施前书面告知项目所在地测绘主管部门。
【地方规章】《河南省测绘任务备案规定》(豫测〔2009〕63号)第三条 全省测绘项目实行分级负责管理制度。……向省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测绘任务备案项目:(一) 5秒、10秒级平面控制测量、等外水准测量、E级以下GPS控制测量;(二)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三)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测量及其他测绘项目(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四)制作公共场所展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示意图及河南省、市、县(区)的示意图。(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基础测绘任务(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六)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项的重点建设工程的测绘项目;……”
履责方式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受 理 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出具书面受理书。 行政审批服务科
审 查 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需要现场核查的,现场核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提出初审意见。 调查监测和测绘地理信息科
决 定 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批复决定;不予批复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调查监测和测绘地理信息科
送 达 制发送达文书;按规定送达当事人;信息公开。 行政审批服务科
事后监管 依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调查监测和测绘地理信息科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追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四条
其他详见共性责任。
监督方式 1.业务咨询:市民之家D区综合窗口,电话:0391-6633493;
2.网上投诉: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jy.hnzwfw.gov.cn);
3.职责运行监督:示范区党工委编办,电话:0391-5502100、0391-12310;
4.纪检监察投诉: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派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组,电话:0391-6612029。
救济途径 如认为上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之内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  注 具体办事流程、办事指南,请登录河南政务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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