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内容(财政局-其他职权)
事项编码 41QT130005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事项名称 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确定及取消
子项名称
实施主体
责任主体
财政局 “三定规定”
对应职责
济区办文〔2020〕26号主要职责第四条第十六项第2小项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13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第三款:“代收银行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按照公开、公平、科学和便民原则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财政部门和代收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代收协议”。
履责方式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受理 受理有代收市级非税收入意向的银行提交的材料。 非税收入中心
审查 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审查。 非税收入中心
决定 按照公开、公平、科学和便民原则确定市级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的资格,督促银行按规定程序办理开户相关事项。 非税收入中心
告知 将确定结果告知代收银行,与代收银行签定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银行协议书,并向社会公布。 非税收入中心
事后监管 监督代收银行切实履行代收协议,提高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市级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非税收入中心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包庇或者纵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违法行为的;
2.对举报和投诉事项拖延、推诿或者不依法处理的;
3.不履行政府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的;
4.违法发放、销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
5.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追责依据 《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13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三条
其他详见共性责任。
监督方式 1.业务咨询:济源财政金融局非税收入中心,电话:0391-6639819;
2.网上投诉: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jy.hnzwfw.gov.cn);
3.职责运行监督:示范区党工委编办,电话:0391-5502100、0391-12310;
4.纪检监察投诉: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派驻财政金融局纪检组,电话:0391-6639280。
救济途径 如认为上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之内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  注 具体办事流程、办事指南,请登录河南政务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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