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内容(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职权)
事项编码 41QT310042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事项名称 全市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子项名称
实施主体
责任主体
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定规定”
对应职责
济区办文〔2020〕32号第4条、“主要职责”第(六)项负责示范区宏观质量管理,第五条、“内设机构”第(十二)项质量发展科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四、(五)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行业质量信用建设,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工业、农业、保险、统计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质量失信惩戒力度。鼓励发展质量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发展质量信用评价机构,促进质量信用产品的推广使用,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质量信用服务市场。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4〕31号)(一)加快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商务诚信建设。加强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完善质量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推进企业经营服务诚信建设,建立合同履约备案制度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制度。
????? 《关于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质监字[2015] 32号)“成立河南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政策、重大事项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指导、监督、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各市、县质监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当地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
履责方式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科室
受理审核 对报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A等工业企业的评价报告、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进行受理审核。 质量发展科
推荐 负责本辖区内等级企业的推荐工作。 质量发展科
监管培育 负责本辖区内企业质量信用的监管和培育工作。 质量发展科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无法定依据、法定职权的;
2、超越、滥用法定职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主要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的;
5、适用依据错误的;
6、行政执法行为明显不当的;
7、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危害后果的;
8、其他违法或者不当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
追责依据 《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八条,其他详见共性责任。
监督方式 1.网上投诉: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jy.hnzwfw.gov.cn);
2.职责运行监督:示范区党工委编办,电话:0391-5502100、0391-12310;
3.纪检监察投诉: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电话:0391-6626968。
救济途径 如认为上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之内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  注 具体办事流程、办事指南,请登录河南政务网查询

主办: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5502100传真:0391-6611905
版权所有: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