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全部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其他职权
局委
镇(街道)
开发区
● 市委办公室(外事)
● 市委办公室(档案)
●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 教育体育局
● 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 财政金融局
● 审计局
● 公安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农业农村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态环境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水利局
● 林业局
●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医疗保障局
● 新闻出版电影局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残疾人联合会
权责清单(
水利局
-全部)
共计:116 条
【行政强制】拆除或者封闭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而擅自建设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行政强制】违法围海造地、围湖造地、围垦河道,既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行政强制】逾期不清理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代为清理
【行政强制】查封、扣押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行政强制】拆除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水文测站或者未经同意擅自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
【行政强制】抗旱期间限制措施的采用
【行政强制】拆除在水文测验河段保护范围内修建构筑物、建筑物或者未经批准擅自修建工程设施
【行政强制】河道、湖泊、水库范围内阻碍行洪障碍物的强行清除、紧急防汛期紧急措施的采用
【行政强制】清除因施工造成河道的淤积
【行政强制】在紧急抗旱期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
【行政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行为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
【行政检查】对水土保持情况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防洪日常工作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水库大坝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河道采砂活动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水利工程安全检查
【行政检查】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检查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主办: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5502100传真:0391-6611905
版权所有: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