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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济水街道办事处
-行政处罚)
共计:30 条
【行政处罚】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火灾隐患经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在城市建成区燃放孔明灯等携带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飘移物的,拒不改正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处罚(权限内)
【行政处罚】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处罚(权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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