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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水利局
-全部)
共计:116 条
【行政处罚】在对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甘草、麻黄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建设项目应编未编水土保持方案或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安装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合格、运行不正常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工程设施的经营者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单位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行政许可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从事水文活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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