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全部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其他职权
局委
镇(街道)
开发区
● 市委办公室(外事)
● 市委办公室(档案)
●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 教育体育局
● 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 财政局
● 审计局
● 公安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农业农村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态环境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水利局
● 林业局
●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医疗保障局
● 新闻出版电影局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残疾人联合会
● 商务局
权责清单(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强制)
共计:54 条
【行政强制】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
【行政强制】查封食品安全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行政强制】查封违法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行政强制】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行政强制】查阅、查封、扣押食品安全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行政强制】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
【行政强制】对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进行封存
【行政强制】对涉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其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棉花(毛、绒、茧丝、麻类纤维)以及专门用于生产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毛、绒、茧丝、麻类纤维)的设备、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行政强制】对涉嫌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违法行为的查封
【行政强制】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或者扣押
【行政强制】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法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进行查封、扣押
【行政强制】对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进行封存
【行政强制】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被污染的食品相关产品
【行政强制】价格违法行为的加处罚款
【行政强制】临时扣留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
【行政强制】强制收购或者变质收购计价使用、私相买卖、借贷抵押的金银
【行政强制】强制收购擅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的金银
【行政强制】责令暂停生产、进口、经营、使用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医疗器械
【行政强制】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
【行政强制】查封、扣押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疫苗及其有关材料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主办: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5502100传真:0391-6611905
版权所有: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