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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行政处罚)
共计:42 条
【行政处罚】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节能管理制定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的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终止招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条例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招标人超过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招标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中标人转让中标项目,分包其主体、关键性工作,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招标人自行确定投标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财物、好处,有关人员向他人透露评审,中标人推荐等与评标有关的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投标人骗取中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谋取中标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影响公平竞争情况或泄露标底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招标人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资料、情况,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规避招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伪造、变造、冒用《统计调查证》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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