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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局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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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8093 条
【行政处罚】对批发、零售、出租或者放映未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批发、零售、出租、放映供研究、教学参考或者用于展览、展示的进口音像制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内容的内部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内部资料未在在封面完整印刷标注《准印证》编号和内部资料,或编印内部资料,未严格遵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委托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内部资料或者未按照《准印证》核准的项目印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内部资料的编印单位未在印刷完成后10日内向核发《准印证》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送交样本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其他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对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超过规定范围,或者未按照公告的标准支付报酬,或者在权利人不同意提供其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后未立即删除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指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或者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或者未支付报酬,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防止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权利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获得经济利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在提供前公告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以及报酬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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