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全部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其他职权
局委
镇(街道)
开发区
● 市委办公室(外事)
● 市委办公室(档案)
● 市政府办(金融)
●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 教育体育局
● 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 财政局
● 审计局
● 公安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农业农村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态环境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水利局
● 林业局
●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医疗保障局
● 新闻出版电影局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残疾人联合会
● 商务局
权责清单(
全部
-全部)
共计:8093 条
【行政处罚】对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所采用的材料、技术和工艺不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拒不将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劳务合作合同副本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且合同未载明本条例规定的必备事项,或者在合同备案后拒不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补正合同必备事项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停止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未将其对劳务人员的安排方案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将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劳务合作合同副本以及劳务人员名单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安排随行管理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为劳务人员购买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与未经批准的国外雇主或者与国外的个人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在国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不及时处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组织劳务人员出境后,未将有关情况向中国驻用工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报告,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随行管理人员名单报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发布虚假医疗器械广告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医疗器械后仍销售该医疗器械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发生乘客滞留电梯轿厢未及时组织救援,导致乘客被滞留电梯轿厢内1小时以上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发现乘客滞留在电梯轿厢或者接到相关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未采取应急救援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发现电梯出现故障、发生异常情况或者接到相关通知后,未及时消除故障和异常情况的处罚
首页
上一页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下一页
尾页
主办: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5502100传真:0391-6611905
版权所有: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