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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共计:669 条
【行政处罚】对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招标人超过法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城市供水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城市供水设备、管网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供水单位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 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委托检测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选用未获证企业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建设单位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城市供水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净水剂及有关制水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隐瞒、缓报、谎报水质突发事件或者水质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城市供水单位违反本规定,有危害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反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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